期刊论文的重复性判定涉及多个维度,以下是详细的判定标准:
1. 文字抄袭(Plagiarism)
直接复制他人论文的文字内容而未标注引用,通常查重系统(如Turnitin、iThenticate)会检测文字重复率,一般超过15-20%即可能被认定为抄袭(各期刊标准不同)。
2. 自我抄袭(Self-plagiarism)
重复使用自己已发表论文的内容(包括数据、图表、方法论等)而未声明,即使引用自己的作品,大篇幅重复仍可能被视为学术不端。
3. 重复发表(Duplicate Submission)
同一研究内容稍作修改后投递至多个期刊,或在不同语言期刊重复发表(除非明确说明是翻译版),均违反学术伦理。
4. 数据/图片重复
在多个论文中使用相同的数据或图片(如实验照片、图表)而未注明来源,即使文字不同也可能被判定为重复。
5. 方法学重复
研究方法部分与已发表论文高度相似(尤其是常规方法以外的独特设计),需明确引用原文献。
查重系统的工作原理
系统会比对论文与数据库(已发表论文、网络资源等)的相似度,生成相似度报告,标注重复部分及其来源。编辑部会人工核查是否构成不当重复。
学术后果
轻则要求修改,重则撤稿、列入黑名单,甚至影响作者学术声誉。建议投稿前使用查重工具自查,并合理引用。